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保障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保护地质、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和保护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本条例。
2、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价值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需移送。
3、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乡镇煤矿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贵州省征收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暂行...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实行全省统一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简称矿管费)征收、使用制度,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2、按产业管理和资源管理分开的原则,各级矿业主管部门协助同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矿产资源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3、第一条 为了维护矿业秩序,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贵州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4、值得注意的是,自2000年7月1日起,贵州省开始实施这一新的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取代了1991年1月19日由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旨在强化对矿产资源的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5、第八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并必须有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贵州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扶持、监督和管理。
6、省级人民政府则承担起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监督管理职责,他们需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办法,强化对这些小型矿产企业的指导和规范,以保护整体的矿产资源环境。
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办法(1999修正)
1、第一条 为了发展本县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自治县境内进行矿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加强草原的管理、保护、利用和建设,调动牧民群众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发展畜牧业生产,繁荣自治县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实施草原法细则》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3、成矿阶段 根据矿物共生组合,马庄山金矿的形成可划分为两个大的成矿期,即热液成矿期和表生成矿期。 1)热液成矿期可分为两个阶段,火山-次火山中温热液充填阶段;火山-次火山低温热液充填阶段。 2)表生成矿期:发生在矿床形成以后,由于表生淋滤作用形成一些氧化物,如褐铁矿、水铁矿和软锰矿等。
4、黑刺沟金矿位于甘肃省肃北县盐池湾乡南30km处,是党河南山地区近年发现的成型金矿床,333+3341资源量约20×103kg,属构造蚀变岩型金矿床(谢群,2003),矿床规模达到中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