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矿产资源罚款依据
1、四)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规定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
2、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采矿罚金的计算主要依据非法采矿的矿产品价值、违法所得以及造成的环境损害等因素。具体计算方法可采用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违法所得系数和环境损害成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在计算罚金时,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罚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采矿企业矿区成本管理的实践探析论文
由于中铝矿业下辖的七座矿山生产经营业务跨河南省七个地区,19个县市及山西、河北等省,存在区域面积大、管理指令弱化、信息不畅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公司决定各矿山下设矿区,将生产管理重心前移,划细生产经营核算单位’扩大矿区职能,矿区集资源获取、采矿、破碎、运输,销售、核算于一体。
企业的标准成本是企业的理想成本,是指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一直保持正常及高效运转情况下,所需的产品制作成本。它与企业实际所需成本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是一种将成本目标化的具体表现。标准成本是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现状的情况下,所期望能够达到的成本标准。
生产企业的精细化成本管理模式主要是将价值链作为增值的目标,通过精细化采购、精细化设计、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物流、精细化服务等多环节内容融入到成本管理思想中去。
经过多年实践,笔者认为,要搞好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必须抓好 “一个前提”、两个关键”、“三个体系”和“四项措施”。 (一)一个前提 “一个前提”就是坚持以经济效益评估为前提。工程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及项目部有关人员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经济效益评估,制定项目目标收益指标。
企业成本控制的定义 所谓成本控制,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 立的成本管理目标,由成本控制主体在其职权范 围内,在生产耗费发生以前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对 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一系列的预防和 调节措施,以保证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行为。 成本控制有狭义、广义之分。
俄罗斯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1、联邦主体级管理机构,即俄罗斯联邦各地方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并完善俄罗斯联邦主体有关矿产的法律法规,及辖区内普通矿种矿区和地方级矿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参与联邦级矿区的管理。
2、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俄罗斯实行矿产资源利用许可制度。俄罗斯联邦对矿产资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即管理机构分3级———联邦级、联邦主体级和地方级;管理的对象分为3级———即联邦级矿区、联邦区矿区和地方矿区。
3、俄罗斯法律规定,金矿属于国家矿藏,私人无权开采。然而,私人可以租赁或者购买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掌握的矿受让权来进行开采。俄罗斯联邦政府在1992年通过了《自然资源使用法》,将金矿列为国家矿藏之一,私人无权直接开采。
4、明确了本条例主要内容———矿产资源使用许可证的发放程序、矿产资源使用权的范围;规定了俄罗斯联邦政府地质和矿产资源利用委员会的职能。规定了俄罗斯地质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各联邦主体在非采矿证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能权限及许可证审批程序。第二章:国家矿产资源使用的许可证管理制度。
5、第1条:明确了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机关,以及地方自治政府机关在矿产资源使用过程中的管辖对象与职权范围划分的法律依据,规定了矿产地、使用权与矿产品的所有权。 第2条:确定了国家矿产储备及其管理机构;界定了联邦矿区范围、内容,并对该条适用情况加以说明。
关于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及相关制度的建议
1、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三年来,取得显著成绩,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研究在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问题。通过理论提升,转化为政策、措施,进而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及相关制度。
2、为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需要规范投入,尤其是规范政府投入。目前多数省(区、市)地质找矿资金主要来源于“资源补偿费”和“价款”,多以“省财政”和“省基金”形式投入,政府持有矿业权。
3、对构建地质找矿投资体制和机制,一方面,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勘查资本进入股市创业板,实现证券化;另一方面,应当积极促进各级政府已有的对地质找矿的财政投入,改革其运行体制和机制,即不要用事业管理体制找矿,而是把资金注入自己组建的专业投资公司,通过资本市场为矿产资源勘查公司(由现有地勘单位组建)提供金融支持。
4、地质找矿新机制运行特点 我们对“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找矿新机制从政府、市场主体和市场作用进行调查研究,总的情况是在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中,政府起主导作用,企业是市场主体,市场起调节作用。 (一)关于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①组织实施。
5、当前需要完善机制,依靠科技,实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标。 ● 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新机制。
6、随着地质找矿投入增大和地质找矿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影响地质找矿成效的主要矛盾将变为科学技术问题。目前已经出现了资金无处投放、项目低水平重复、找矿效率低、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强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找矿突破才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方式转变。
矿产资源管理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各是什么?
矿产资源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在积累、储备、消耗过程中,所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它包括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资源政策研究、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地质资料管理等。
矿产开发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采矿权出让及采矿权市场管理、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等。(一)采矿权出让及采矿权市场管理采矿权有偿出让方式有两种:以招标、拍卖、挂牌竞争性方式有偿出让和批准申请方式协议有偿出让。
矿产资源管理是地矿行政主管部门以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者和国家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在矿产资源积累、储备、消耗过程中,对矿产资源质和量的监督管理,通过相关信息的分析,制定矿产资源政策,进行矿产资源规划等宏观调控措施,以保障矿产资源利用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
开采监督:内容包括开采范围、资源利用、矿山储量监督、矿山环境、依法缴费、违法开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