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对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地方性国土资源法规框架体系。
第一条 为了加强边境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持边境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边境地区居住、通行、生产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是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可以交易矿产
题主是否想询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可以交易矿产吗”?可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有矿产资源交易权,是可以交易矿产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成立于2006年8月31日。
第七条 鼓励区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办矿山企业;允许国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办矿山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最大领导是新疆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名字叫:何深伟 望采纳我的
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的,应通过招标、拍买、挂牌或者协议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采矿权,并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探矿权人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并且符合采矿权人申请条件的,可直接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在资源管理方面,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更加注重土地供需的调控和总量平衡,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他们将强化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局把控,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于矿产资源,他们将强化规划制定和开发管理,特别关注提高资源的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谁能帮忙介绍下新疆吐鲁番地区矿产资源状况
1、吐鲁番地区煤炭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吐鲁番市七泉湖、艾丁湖、鄯善县柯可亚、七克台、沙尔湖、托克逊县克尔碱等地。现有煤产地70余处,其中大型矿床4处、中型矿床3处、小型矿床27处,其余为煤矿点。全地区煤炭资源远景储量1340.97亿吨,其中C级以上工业储量4亿吨,D级储量60亿吨。
2、吐鲁番是新疆最早对外开放的地区。吐鲁番地区自然条件独特,资源富集,主要有三大优势资源:一是光热资源丰富。盆地内干燥少雨,日照充足,无霜期达270天,全年日照时数为3200小时,优越的光热条件和独特的气候,使这里盛产葡萄、哈密瓜、长绒棉、反季节蔬菜等经济作物,是新疆著名的瓜果之乡。
3、吐鲁番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现已探明68种矿产,煤炭、石油、天然气、黄金、铁、铜、芒硝、花岗岩、钾硝石、钠硝石、膨润土等矿产储量大、品位高,极具开发价值和潜力。
...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1997...
1、将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中的“没收销售收入”的内容,修改为“没收违法所得”。将第三十五条中“处以该批产品总值15%--20%的罚款”的内容,修改为“处以违法所得15%--20%的罚款”。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市场条例》作如下修改:删除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的内容。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市场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大麻毒品条例》作如下修改:删除第六条第二款。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大麻毒品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体系框架
依据矿产资源的价值理论、资源耗竭补偿理论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外部性理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应包括:一是对资源经济价值补偿。即因资源的合法开采造成资源价值损耗而由资源开发企业对国家所作的补偿;二是对资源外部性补偿。
年2月27日,国务院公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规定》指出凡在本国领域开采矿产资源的企业都应当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石油、天然气、煤炭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中外合作开采的石油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最后,根据能源输出地资源开发中的利益损失及补偿的内在机理,构建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提出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资源补偿的方法、手段、途径与方式。
上述分析表明,在现行矿产矿权制度下,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所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多元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是一致的,又是矛盾的。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与资源地居民之间的利益之争,实际上暴露的就是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