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哦?
1、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2、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以下同)、分管负责人(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以下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区(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本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
3、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4、生产技术科或者总工程师制定,安全科主要抓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技术层面的由技术科和各专业副总或者总工程师负责。
5、特制定三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号管理制度。
6、开办煤矿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符合煤矿开采规程,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4)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加工利用制度。提倡和支持煤矿企业提高煤炭质量,发展煤炭深加工和精加工、煤炭转化、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6)经营管理制度。
试论如何做好煤矿区队创新管理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基层干部是直接的指挥者和管理者,所以,必须带头做到吃透规程措施,熟悉管理制度,要求工人学习、考试的规程措施,基层干部也要参加学习和考试,考不好就不能带班,防止下井瞎指挥。对于那些只抓生产不抓安全的基层干部要给予严肃处理。三是强化现场把关意识。
要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强安,文化保安。不断完善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奋斗目标。要转变观念强化意识,树立安全天字号工程思想,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必须克服松懈麻痹和盲目乐观的思想,防微杜渐,时刻警钟长鸣。
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有高度的事业心;要有较高的业务技术素质。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速应用于生产过程中,管理理念、方法也不断更新,作为班组长要强化学习理念,不断吸收新知识,更新观念,推进创新,以适应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需要;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质量的稳定性。只有细节管理才有执行力。如果不通过细致的工作,决策的正确性和执行力都是值得怀疑的。一个好的战略如果没有有关细节的贯彻是没有执行力的;没有细节的战略是一纸空文,是所谓“规划规划,墙上挂挂。”正确处理好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强调细节并不是不要战略。
勇于开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工作方法,精心设计和组织制定全矿采、掘、维作业规程管理办法,井巷工程技术标准,采、掘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和顶板管理细则,并检查督促实施。最后是做工作的有心人,及时总结工作是做好技术工作的重要手段。
第严格遵守规程,依法进行管理。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严格遵守规程,依法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方法
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理念,营造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定期检查和维护矿井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设施。加强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矿井安全规程,保持矿井通风、排水、防尘等设施的畅通有效,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评估: 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
3、第六讲:创新安全培训提倡矿工主动参与,通过创新培训提升自身安全技能和素质。
黑龙江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黑龙江制定安全生产条例,确保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条例适用于省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遵循分级监管和企业负责原则。政府作为首要监管者,企业则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各级负责人需对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条例鼓励科技创新,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及举报行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黑龙江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实施时间2023年。根据查询黑龙江人民政府得知黑龙江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实施时间2023年。黑龙江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是黑龙江省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察责任而实施的一项安全管理规定。
如员工超过一百人的煤矿企业,设立机构和专职人员是强制性的,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而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即使员工数量少于一百人,也需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以保障企业运营中的安全基础。因此,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以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