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找矿模式——以山东地矿局经营和管理矿业权为例
对矿业权的经营和管理,就是把矿业权作为地勘单位的主要产品加以经营和管理,所以从开始,他们首先抓矿业权的取得,也就是矿业权的来源。 矿业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具有不动产的性质,所以它的取得第一要件是登记,只有登记的矿业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其前提离不开地质找矿,地质找矿离不开地勘单位和矿业权的管理。地勘单位的主业是找矿,矿业权管理的规范化不但可以促进地质找矿、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而且也可以促进地勘单位的建设和发展,而地勘单位的建设发展离不开矿业权的规范化管理。
部勘查司副司长陈先达提出地勘单位的核心任务是“找钱、找矿、找出路”;内蒙古局吴局长提出“只有深度的实业化才能谈得上企业化”;湖南局提出了“地矿立局”的发展战略;云南局提出了“为社会多找矿、为职工多发钱”的主导思想;华东局邵局长介绍了创立并运行三大公司(投资、找矿、建设)的发展模式;等等。
从勘查投资主体看,前期地质勘查风险投资渠道尚未形成,导致风险勘查资金匮乏;专门从事地质勘查资本经营的公司或机构还没有建立;地质勘查投资主体行为法制化程度不高,仍有“以权代法”管理现象;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的约束机构和风险机制也未建立。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化经营机制,做大做强地勘企业。加快队伍结构调整,以矿为本,纵向延伸,做强勘查,走向开发,形成商业性地质队伍的主体产业,转换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模拟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三是着力搞好基地建设,管理好各类其他人员,照顾好离退休老同志。
打造新的制度平台,打造统竞争、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平台,打造地质技术、信息、劳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的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平台。 5)优化环境。
矿山三区两线是指什么
1、“三区两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区周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海岸线直观可视范围)。
2、矿山三区两线是全省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简称“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露天矿山开发和生态环境范围。
3、矿山三区两线是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三个区域和两条线。三个区域分别是采矿区、掘进区和辅助区。采矿区是矿山的主要生产区域,用于开采矿产资源。掘进区则是为了采矿需要而挖掘的巷道和硐室等地下工程。辅助区则包括机电硐室、通风设施、运输巷道等辅助生产的区域。
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的第五章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
1、第三十二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加强对矿石损失、贫化的管理,建立矿 产储量管理台帐制度。采矿权人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矿产储量变动情况,按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权限分别报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矿产资源和环境,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和保护,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5、江西省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受到严格的管理。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三章的规定,采矿权人在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大型矿山需在2年内进行建设或生产,小型矿山则需在1年内。如未能按期进行,发证机关有权收回许可证。
6、全省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导编制,征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规划需根据国家分配给本省的资源进行统筹安排,并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审批和开发矿产资源的权限范围。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内的矿产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需予以协助。
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不能有洗煤厂实在哪个条款
参考《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各个行业要求的距离都不一样,有50米的有800米的,根据行业类别及污染排放物决定,可咨询环保主管部门。有个别地区制定地区政策,比如1000米可视范围内不允许建设煤场、洗煤厂等项目。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矿产开发管控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
1、矿产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应当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原则,促进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扰动。强化矿产开发源头管控。
2、公民应当增强扬尘污染防治意识,积极参加所在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减少生活区域扬尘污染,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已经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删除《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删除《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六条。删除《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第二十八条。
5、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 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决定 (1989年1月14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同意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修改《河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议案。
6、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