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互补赢多方———云南矿业开发整合模式
云铜集团除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整合迪庆铜矿外,还敞开收购省内其他矿山产出的铜精矿以及小冶炼厂的粗铜,实现了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2 依托大矿整合小矿——国有资产整体划转的个旧锡资源整合模式 个旧是我国的 “锡都”,锡业生产历史悠久。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将阿勒泰建设成为国家级矿业特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及较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结合已有的矿产资源开发优势和国家西部大开发等给予的优惠政策,深入研究矿业特区政策体制机制,积极引进外资,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开发利用本区优势资源。
大矿小开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对确因地质条件限制、开采技术限制和历史形成的开采条件限制不适于设置一个采矿权的,经过论证、规划后,可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采矿权;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提高产业集中度。
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矿产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开发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开发和利用,对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燃料的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渣、废液、废气及生产过程中的水、气进行综合利用。 矿产综合利用是合理开发资源、保护人类环境的有效手段。综合利用共生伴生矿产资源中有用的组分,可使一矿变多矿,小矿变大矿。
上天梯非金属矿为多种非金属矿床,集多矿为一地,这是得天独厚的优势。矿区具有良好的经济、交通、地理环境,经多年开发已有一定基础。应加强对上天梯矿的投资力度,组织科技攻关,改造更新陈旧设备,以生产市场对路的深加工产品为主,逐渐将上天梯矿建成我国非金属矿综合开发利用的一个基地。
鸡西是黑龙江省著名的矿业城市和能源基地,煤炭和非金属矿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次为贵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已发现矿产54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37种,预测远景资源量的矿产有17种,已开发利用20余种,其中煤、石墨、硅线石、大理岩为本市优势矿产。
目前,非金属矿产在我国利用得比较广泛,主要是在以下几方面: 农业方面 人们为了提高并保持农作物的产量,在农田中大量使用由磷、钾矿石生产的磷肥和钾肥以及农用轻稀土,为农业的丰收作出了贡献。
但是,由于对资源合理利用的工作起步晚、基础差、装备落后等原因,我国的非金属矿利用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很大差距。 (1)与黑色金属等行业一样,1997年非金属矿出现行业性亏损(86亿元)。
胶磷矿常温浮选,中低品位胶磷矿单次反浮选、正-反浮选成套技术取得新进展,柱槽连选成功运用,有效解决了磷化工发展的资源瓶颈。磷化工全废料自胶凝充填采矿新技术和磷矿中伴生氟硅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整体提高了磷矿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表2-6)。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1、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处置权的体现。国家要对全国矿产资源作战略储备,并对鼓励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矿种和地区作出统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包括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两个基本环节。
2、【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机关】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本级政府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依法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应纳入同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实施,是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赋予的职能,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各项行政行为的总称。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和保护,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20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保护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地热资源管理,促进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维护矿业生产秩序,保障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