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及其远东地区矿业投资环境
1、俄罗斯远东地区矿业开发程度低下,Cu,P-Ti,Nb-Ta等基本没有开采,岩金开采量可能只占15%~20%,Pb,Zn,Sn,Fe,Mn等在远东地区也只是少部分开采。
2、俄罗斯的矿产资源绝大部分集中在其东部的西伯利亚与远东地区。该地区蕴藏着全俄80%以上已探明的各种矿产资源,储量潜在价值为25万亿美元,是俄罗斯最主要的矿产基地。而且,也是当今世界仅存的矿产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开发利用的地区。俄罗斯矿产资源潜力巨大,拥有世界37%的矿产资源。资源潜在总价值28万亿美元。
3、俄罗斯对中俄合作开发俄远东矿产资源有两种代表性心态。一种是从远东未来发展角度出发,希望中国参与俄远东资源开发,另一种从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出发担心中国参与俄远东资源开发会使中国人大量进入俄罗斯,进而提出领土要求。
4、远东联邦区矿产资源丰富,扩大矿物原料基地的前景广阔:这里集中了全俄罗斯几乎100%的锡和银的预测资源量、大约60%的钨资源量、45%的金和金刚石资源量。
5、然而,俄国内东部与西部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俄东部地区尽管资源丰富,但是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西部地区。利用西伯利亚和远东的丰富石油天然气资源,积极促进西伯利亚和远东加入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通过和亚太地区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拉动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经济的发展,是21世纪俄罗斯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6、俄罗斯副总理兼总统驻远东联邦区全权代表尤里·特鲁特涅夫日前在符拉迪沃斯托克揭开了一个令人瞩目的投资篇章。据他透露,国家政策的全力支持下,滨海边疆区正马不停蹄地推进着2000多个重大项目,总投资额高达惊人的2万亿卢布,已经吸引了7180亿卢布的初始投资。
俄罗斯分类体系国际化动向
1、明清家具特点时代越进步,生活节奏越快,都市人返璞归真的欲望就越强烈。每天下班回来,拖着疲惫的身躯,打开家门的那一刹那,置身于宁静古朴的明清家具之中,仿若回归自然,这是多么的美好!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明清家具特点,明清家具太师椅价格。
关于《地下资源法》的讨论
并且在《关于对俄罗斯联邦地下资源法的修订与补充》(1995年3月3日)法规中又进一步规定了地下资源归国家所有,并明确了所有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国土范围内的居民拥有使用和支配国有资源的权力,该权力受到俄罗斯联邦及其联邦主体的保护。
在以上法律法规中,以《地下资源法》最为重要,它负责调节地下资源利用领域的各种关系,该法于1995年和2000年做过多次修改。 《地下资源法》存在很多缺陷,特别是针对矿业方面的条款很不健全,为此,多年来俄罗斯一直在讨论矿业立法的问题。
俄罗斯《地下资源法》第6和第10条反映的内容——一张许可证对应的资源使用年限和矿种——是地下资源利用制度中最重要的条件。而近9年来,正是这些内容也出现了反常的变化。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地下水资源评价考虑了地下水开采潜力和利用潜力。
照此看来,资源使用者完全可以借助似是而非的信息来获取采矿许可证。1995年以来俄罗斯出现了一批全国性的集约化大公司,它们的上层领导——现在或未来的寡头们——需要一种把许可证由原国有采油企业(现在的私有或股份制企业)转到集约化公司手里的机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中国对俄罗斯矿产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
对俄罗斯矿产投资的法律风险是指,投资人在决策和进行具体投资行为时因自身人文、法律准备不足和对东道国投资的人文、法律环境缺乏系统调查和对策而导致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法律风险与经济、政治风险是紧密相连的,因为经济、政治因素的恶变都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风险,在全球化发展的浪潮下,俄罗斯与世界经济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俄罗斯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得到飞跃式发展。物流风险,俄罗斯国土幅员辽阔,中国企业对俄罗斯的投资有大量的实物商品交易,落后或不配套的交通基础设施给两国经贸往来及中国企业在俄发展形成阻碍。
总则阐明了本法律的立法依据及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体系、本法律的适用范围、与联邦主体法律相比的法律地位、在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其他情况下本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第一章:总则,包括5条,其中分析了对矿产资源使用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立法问题,矿产资源所有权问题,矿产资源国家矿产储备,联邦意义的矿产资源矿区,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联邦主体机关以及地方自治机关在矿产资源使用中的职权范围。 第二章:矿产资源的使用,共包括17条。
根据该合同,俄罗斯联邦在补偿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投资人)提供在协议确定的矿区内进行普查、勘探和开采及进行相关工作的特定权力,而投资人对上述工作自行承担费用、自负风险。根据本联邦法的原则,协议应明确所有与矿产使用相关的必要条款,其中包括协议双方的产品分成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