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取得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中,要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依照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实行矿产督察制度,设置矿产督察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矿产督察工作。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行政监督的主体,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等。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实施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制度;“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度;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监督年度检查制度;矿产督察制度等。这四项基本制度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经营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利用
1、目前已发现比较有前景且已初步开发利用的热水资源主要为玉律温泉。由于勘查工作深度不足,赋存规律及资源量均不够清楚,目前的开发利用规模不大。因此,作为有远景和良好的旅游(休闲、保健)资源应作进一步勘查,以便今后扩大规模的开发利用。
2、优胜略汰,积极淘汰落后产能,重组产业圈,并设立矿产等资源开发生产使用及储备产业标准,设立产业的规范化经营体系,对不达标的积极取缔。想办法走出去,引导本国企业到国际上去投资,将国外的优质资源和能源引进来,为我所用。设法收购或与优质的外国资源能源企业合作,建立资源的国际化循环可利用化。
3、全省矿业要通过对资源空间要素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实行分区管理,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切入点,以产业升级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开发规模化和集约高效利用;要按照控制开采总量、减少矿山数量、遵守矿山准入、提高利用水平的要求,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
4、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是我们矿山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什么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人类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和加工利用的活动,主要包括矿床开采、选别,以及矿石冶炼、加工处理等。
2、矿产资源:指埋藏于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由地质作用所形成的有用矿物或元素,其含量达到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产。
3、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管理,采矿权申请人需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技术方案,是采矿权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须按国土资源部制订的编写内容编写,包括概述、矿产品需求分析、矿产资源概况、主要建设方案确定、矿床开采、选矿及尾矿设施、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开发方案简要结论和附图等。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矿产资源是地球赋予人类的重要资源之一,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如何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 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
5、矿产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开发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开发和利用,对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燃料的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渣、废液、废气及生产过程中的水、气进行综合利用。 矿产综合利用是合理开发资源、保护人类环境的有效手段。综合利用共生伴生矿产资源中有用的组分,可使一矿变多矿,小矿变大矿。
6、矿产资源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使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含量达到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集合体。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