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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内容)

发布时间:2024-07-19

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内涵

1、地质勘查按内容可分为三个方面:①基础地质,包括区域地质和科学研究。②矿产地质,包括矿产普查、矿产详查和矿产勘探。③广义环境地质,包括工程地质、农业地质、水资源勘查、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和旅游地质等(关凤峻,1993)。地质勘查工作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两大类。

2、公益性地质工作作为一种基础的、服务性的公益性工作理应列入第三产业;但具有商业性质的地质勘查在国际上一般是作为矿业的一部分,应随矿业开发一同列入第二产业,与矿业一起构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完整的“产业链”。

3、总之,在地勘体制转型期内,商业性矿产勘查总的讲还处于从以外延式发展为主向更侧重于内涵式发展的深刻变革时期。当前的商业性矿产勘查还需要得到各个层面的推进和相关政策支持,以推动商业性矿产勘查产业快速成长起来并走上市场化、企业化健康发展之路。为此,有必要充分了解并认识当前商业性矿产勘查基本现状。

我国矿产资源勘查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勘查对内对外开放滞后,新的市场主体难以形成,不利于形成有活力的勘查市场。 4 良好的投资融资环境尚待建立 由于矿业权保证程度低,税费混乱,中央和地方政策不协调,矿业活动与土地使用不协调,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的存在,我国矿业投资环境总体并不理想。

2、市场需求与资源供给之间形成背离和反差,反映出矿产勘查的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或规范的问题。 1 矿产勘查的发展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国内矿产勘查的发展赶不上矿业发展的需要,矿业的发展赶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矿业权市场建设还不完善,矿产勘查开发中的重要经济关系尚未理顺,矿业权管理与地勘队伍改革发展联系不够。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脱节,未能充分调动地勘单位的找矿积极性。

4、我国东部浅层煤炭资源开采殆尽,而深层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因此,深部资源勘查成为今后东部煤炭资源勘查一个重点。

5、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矿产勘查的发展赶不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风险勘查比较薄弱 目前,我国国内矿产勘查的发展赶不上矿业发展的需要,矿业的发展赶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我国资源供需缺口持续扩大,矿产品进口量大幅攀升,对国际原材料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6、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地勘管理体制改革以后,旧的体制机制被打破,地质工作新的机制尚未形成。地勘单位改革没有到位,勘查开发一体化进程缓慢,勘查市场主体没有完全形成。矿业权市场建设还不完善,矿产勘查开发中的重要经济关系尚未理顺,矿业权管理与地勘队伍改革发展联系不够。

促进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的政策建议

尽快建立完善清晰、透明、稳定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法规。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的步伐,建议把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作为矿产资源法修改过程中考虑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立法强化对矿业权作为财产权的保护。建立稳定的政策法律体系。

通过国家投资进行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评价,降低了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投资风险。 (3)完善信息服务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基础地质信息服务。

同时,建议政府建立一套矿产勘查行业的信用体系,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网,对于那些业务素质低、经营业绩差或曾经违法违规的勘查机构和个人进行登记,并随时接受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查询,以有效地遏制破坏矿产勘查市场稳定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地质储量,努力实现矿产勘查生产的良性循环和找矿上的重大突破。

为促进我国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构筑以商业性投资为主体的矿产勘查工作新局面,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加强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 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发展主要在于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加强矿业权市场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对于推进商业性地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